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2

492.⑿四级通奸出

492.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这些通奸因其源头而有别于前面的。其源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堕落意愿,也就是遗传的邪恶。一旦一个人到了自主判断这个点,他就会盲目顺从自己的意愿,即这种遗传性,而不去判断自己的行为,即通奸是否邪恶。因此,我们说,他视通奸为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它们上面运用理解力。但被称为理性通奸的那类通奸的源头是一种扭曲的理解力,犯这些通奸的,是那些确认这类行为不是罪恶的人。对后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前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在自然界的人看来,这二者的区别并不明显;但在灵界的天使看来,区别是显著的。在灵界,一般来说,所有恶人都是照着源于意愿或理解力,然后被接受并变成自己的邪恶来区分的。在地狱,他们就根据这个原则被分开;其邪恶出自理解力的地狱灵靠前居住,被称为撒旦;其邪恶出自意愿的地狱灵靠后居住,被称为魔鬼。正因这种普遍划分,圣言才提及撒旦和魔鬼。对于被称为撒旦的那些恶灵和通奸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于那些被称为魔鬼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不过,要解释这些区别,以便理解力能明白它们是不可能的,除非先知道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并给出有关心智如何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形成,以及心智如何由理解力通过意愿形成的描述。在凭理性明白上述区别之前,必须先有这方面的知识。不过,这需要一整本书。


真实的基督教 #18

18.我们首先讨论神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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