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2.⑿四级通奸出于意愿;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视通奸为可允许和可接受的,并且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这个问题上运用理解力的人。这些通奸因其源头而有别于前面的。其源头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堕落意愿,也就是遗传的邪恶。一旦一个人到了自主判断这个点,他就会盲目顺从自己的意愿,即这种遗传性,而不去判断自己的行为,即通奸是否邪恶。因此,我们说,他视通奸为无足轻重以至于不值得在它们上面运用理解力。但被称为理性通奸的那类通奸的源头是一种扭曲的理解力,犯这些通奸的,是那些确认这类行为不是罪恶的人。对后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前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在自然界的人看来,这二者的区别并不明显;但在灵界的天使看来,区别是显著的。在灵界,一般来说,所有恶人都是照着源于意愿或理解力,然后被接受并变成自己的邪恶来区分的。在地狱,他们就根据这个原则被分开;其邪恶出自理解力的地狱灵靠前居住,被称为撒旦;其邪恶出自意愿的地狱灵靠后居住,被称为魔鬼。正因这种普遍划分,圣言才提及撒旦和魔鬼。对于被称为撒旦的那些恶灵和通奸者来说,理解力起主导作用;而对于那些被称为魔鬼者来说,意愿起主导作用。不过,要解释这些区别,以便理解力能明白它们是不可能的,除非先知道意愿与理解力之间的区别,并给出有关心智如何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形成,以及心智如何由理解力通过意愿形成的描述。在凭理性明白上述区别之前,必须先有这方面的知识。不过,这需要一整本书。
151.信主不仅仅是承认祂,还要遵行祂的诫命。仅仅承认祂只需理解力部分所产生的某些思维就行了;但遵行祂的诫命还需意愿那部分也承认。人的心智由理解力和意愿构成,思考是理解力的功能,行动是意愿的功能。所以,若人仅仅通过理解力的思维来承认,那他仅用一半的心思靠近主;但他若行出来,就是在用全部的心思靠近主;这才叫信。另一方面,人能将自己的心一分为二,并迫使它的表面高飞,而它的肉体却沉了下去;他就这样像鹰一样在天堂和地狱之间飞翔。然而,他并没有追随自己的目光,而是追随肉体的快乐;他这样做是因为他在地狱中;因此,他向地狱飞去;当他在那里沉浸在自己的乐趣中,并品尝魔鬼的新酒时,他一脸享受,眼里仿佛闪烁着火花,从而伪装成光明天使。凡承认主,却不守祂诫命的人死后就会变成这类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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