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1

491.⑾这些人所犯

491.⑾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重罪,并照着确认程度而被归罪于他们。唯独理解力进行确认,并且一旦确认,它就会成为意愿的同盟,并把它安置在自己周围,从而驱使它服从。确认通过推理实现,而心智要么从它的高层区域,要么从它的低层区域抓取推理。若推理出自与天堂相联的高层区域,心智就会赞成婚姻,谴责通奸;但是,若推理出自与世界相联的低层区域,它就会赞成通奸,视婚姻一文不值。

人人都能确认邪恶,和确认良善一样容易;同样能确认虚假,和确认真理一样容易。不过,对邪恶的确认似乎比对良善的确认更令人愉快,对虚假的确认似乎比对真理的确认更清楚。原因在于,对邪恶与虚假的确认从身体感官的快乐、愉悦、表象和谬误那里获得其推理;而对良善与真理的确认则从高于身体感官印象的区域那里获得其推理。由于邪恶与虚假,和良善与真理一样能被确认,还由于进行确认的理解力会把意愿吸引到它这一边,意愿与理解力一起形成心智,故可知,人的心智形式取决于它的确认。若这些确认赞成婚姻,心智就转向天堂;若它们确认赞成通奸,它就转向地狱。人的心智形式的性质决定了其灵的性质,进而决定了这个人的性质。由此明显可知,死后,这个级别的通奸会照着它们的确认程度而被归罪。

 

 


真实的基督教 #493

493.人自由接受的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