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1

491.⑾这些人所犯

491.⑾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重罪,并照着确认程度而被归罪于他们。唯独理解力进行确认,并且一旦确认,它就会成为意愿的同盟,并把它安置在自己周围,从而驱使它服从。确认通过推理实现,而心智要么从它的高层区域,要么从它的低层区域抓取推理。若推理出自与天堂相联的高层区域,心智就会赞成婚姻,谴责通奸;但是,若推理出自与世界相联的低层区域,它就会赞成通奸,视婚姻一文不值。

人人都能确认邪恶,和确认良善一样容易;同样能确认虚假,和确认真理一样容易。不过,对邪恶的确认似乎比对良善的确认更令人愉快,对虚假的确认似乎比对真理的确认更清楚。原因在于,对邪恶与虚假的确认从身体感官的快乐、愉悦、表象和谬误那里获得其推理;而对良善与真理的确认则从高于身体感官印象的区域那里获得其推理。由于邪恶与虚假,和良善与真理一样能被确认,还由于进行确认的理解力会把意愿吸引到它这一边,意愿与理解力一起形成心智,故可知,人的心智形式取决于它的确认。若这些确认赞成婚姻,心智就转向天堂;若它们确认赞成通奸,它就转向地狱。人的心智形式的性质决定了其灵的性质,进而决定了这个人的性质。由此明显可知,死后,这个级别的通奸会照着它们的确认程度而被归罪。

 

 


真实的基督教 #362

362.首先要提及学

362.首先要提及学术界和神职人员至今不知的一些真相。它们仿佛深埋地下一样不为人知,尽管它们是智慧的宝库。若不将它们挖掘出来,公之于众,人们苦苦寻求获得对神、信、仁,以及自己生命状态的正解是徒劳的,更不知如何调控自己的生活,为永生的状态做好准备。迄今未知的真相如下:人只是生命的器官;生命及其必需的一切皆从天堂之神,就是主那里流入;人里面有两大生命本能,叫做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因而也是接受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信的容器;人所意愿的一切和所理解力的一切皆从外面流入;各种属于爱与仁的良善,和属于智与信的真理皆来自主,而与此对立一切皆来自地狱;主规定,凡从外面流入之物,人当在自己里面感觉如同自己的,因而当如同是自己的那样通过自己将它产生出来,尽管它丝毫不属于他;然而,由于其意愿和思维的能力所赋予他的自由意志,也由于所赐给他的对善与真的认知,以使他能自由选择对他的短暂或永恒的生命有益的东西,这类事物会算作他的。
凡斜眼看待这些真相的,就会从中得出很多疯狂的结论。而凡正眼看待它们的,则会从中得出很多智慧的结论。所以,要获得后一种而非前一种效果,有必要预先说明有关神和圣三一的判定和信条,然后证明有关信、仁、自由意志(自由意愿)、改造、重生、报应,以及作为手段的悔改、洗礼和圣餐的判定和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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