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638.由于使徒教会敬拜主神耶稣基督,同时敬拜祂里面的父,所以它好比神的花园,而那时兴起的阿里乌斯,则好比地狱派来的大蛇,尼西亚公会好比亚当的妻子,她把果子给了她丈夫,并劝他吃下,做了这事后,他们发觉自己赤身露体,就用无花果叶遮蔽下体。其“裸体”表他们以前的纯真无邪,“无花果叶”表逐渐被歪曲的属世人的真理。早期教会还好比黎明和拂晓,日子从黎明行进到下午四点后,密云升起,密云下的日子又行进到傍晚,然后到了晚上,这时,有些人看见月亮升起。他们借助这暗淡的月光从圣言看到某种东西,而剩下的人则深深陷入夜晚的黑暗,以至于他们在主的人性中看不到任何神性,尽管保罗说,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约翰也说,被派到世上的神儿子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1:5:20, 21)。早期或使徒教会从未想到之后的教会心里敬拜三个神,口头上敬拜一个;也没想到会将仁从信分离,将罪的赦免从悔改和对新生活的追求分离,还引入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的教义,万没想到阿里乌斯派会抬头,并在他死后死灰复燃,秘密统治教会直到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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