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627.在当今教会,这三种观点,即信、报应和基督功德是一个整体。它们可称作三合一,因为若三者中任一个被取走,那么现在的神学就会土崩瓦解,因为它依赖于对三合一的把握,这三合一如同固定挂钩上的一条长链。所以,如果信,或报应,或基督功德当中的任一个被取走,那么涉及称义、罪的赦免、复活、更新、重生、成圣,以及福音、自由选择、仁爱、善行,甚至永生的一切,都会象废弃的城镇,或教堂的废墟,而居首的信本身也会化为乌有,从而整个教会将成为一片沙漠和荒凉之地。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如今撑起神之居所的支柱是什么样子。如果这支柱被推倒,神的居所就会倒塌,如同参孙立刻推倒两根柱子时所崩塌的庙宇一样,在其中戏耍的非利士人众首领与三千男女全都被压死了(士师记16:29)。阐述这一切是因为前文已说明,并且在附录中还要进一步说明,这信不是基督徒的信,因为它与圣言不符,它所教导的报应荒唐透顶,因为基督的功德不能被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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