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608.要知道,天堂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而被划分为三层,人照着自己重生的程度而与来自这三层天堂的天使相联系。也正因如此,人类心智照着这些天堂而被划分为三个层级或区域。关于这三层天堂,以及它们照着爱与智慧的三个层级的划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9等节)一书,也可参看《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16, 17节)这本小册子。在此仅用一个比喻,就足以说明划分天堂所依照的这三个层级的性质。它们就像人的头、躯体和脚;最高天堂构成头,中间天堂构成躯体,最低天堂构成脚;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这一真理已通过我的亲自观察透露给我,因为我蒙恩看到由成千上万人组成的一个天堂社群完全就像一个人。那么为何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就不能如此显现呢?关于这活生生的经历,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9等节)。这一切清楚表明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的这句话,即教会是基督的肢体,基督是那肢体的生命是什么意思。这一点,即主是天上全部事物中的全部,因为祂是那肢体的生命也因此变得清楚明了。同样清楚的是,主就是那些唯独承认祂为天地之神,并信靠祂之人当中的教会。主亲自教导,祂就是天地之神(马太福音28:18);人当信祂(约翰福音3:15,16,36;6:40;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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