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585.许多学者认为,植物的生长过程,不论各种树木,还是所有灌木,皆对应于人类繁衍。因此,关于这一主题,我会通过附录补充一些内容。树木以及植物王国的所有其它成员都没有两个性别,即雄性和雌性,那里的一切皆为雄性;唯独地或土壤是它们共同的母亲,因而可以说是雌性;因为她接受所有果实的种子,打开它们,并将其带入好似一个子宫里,然后滋养它们,把它们生出来,也就是引它们进入白昼的光明,之后给它们穿衣并维持它们生存。
种子先是被地打开,然后从如同一种心脏的根开始生长;由此发出并输送类似血液那样的树液,从而形成一具好像有四肢的躯体。这躯体就是树干本身,而树枝及其小分枝就是它的四肢。它一出生就长出来的叶子则充当肺,因为正如心离了肺无法产生任何动作或感觉,而人的存活端赖于此,所以根离了叶就无法使树或灌木生长。作为果实雏形的花朵是一种工具,用来提纯树液,即树的血液,将较为粗糙的成分从较为纯净的成分那里分离出去,并且由于花朵中的树液所包含的这些较为纯净成分的流入,在花朵的至内在又发出一个新的小树茎,提纯后的树液经由这新树茎流入,从而开始并逐渐结出果实(这果实好比睾丸),种子就在这果实里面成熟。从至内在掌管树液每一微粒的植物灵魂,或说其繁殖的本性,只出自灵界之热,再无其它源头。由于这热出自灵界太阳,所以它只渴望生殖,由此持续创造。并且由于它本质上渴望人类的繁衍,所以它使得它所产出的东西都和人有某种相似性。
没有人对这种说法感到惊讶,即植物王国的成员全是雄性,唯独地或土壤就像它们共同的母亲,或就像雌性。这一点可通过蜜蜂当中的类似现象来说明:根据斯瓦姆默丹(荷兰博物学家,出版过《自然界圣经》)有关自然的书籍中所记载的观察资料,蜜蜂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它生育了蜂巢中的所有后代。既然连这些小昆虫都只有一个共同的母亲,那么一切植物为何不能如此呢?
地是共同的母亲,在属灵的层面,这一点也可通过以下事实来说明: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教会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在圣言中也是如此称谓的。关于“地”表示教会,可查阅《揭秘启示录》(285, 902节),那里说明了这一点。地或土壤之所以能进入种子的至内在,甚至直达其繁殖性能,将它生产出来,还能使其生生不息,是因为尘埃或粉尘的每一至微颗粒,都从它的本质中发出一种微妙的、可穿透性的气息,这是灵界之热的活力所产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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