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565.现应简要描述一下纯属世的理性道德之人。就本质而言,他是感官的,若持续如此,就变成肉体或血气的。但需分成几节来描述这类人。感官层是人类心智生命的最表层,紧紧附着并联结于人的五种身体感官。“感官人”这个术语适用于一切判断皆依赖于身体感官,并且只相信亲眼所见,新手所摸的事物,视这些事物为真实的,拒绝其它一切之人。他那使他通过天堂之光看见的心智内层是关闭的,以致他根本看不见涉及天堂和教会的真理。这种人在最表层思考,而最表层没有来自任何属灵之光的内在启示,因为他处于粗鄙的属世之光。因此,他从内在反对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尽管表面上能说赞成它们的话,甚至随着他希望获得权力并藉权力获得财富而愈加热情。执着于虚假的学识渊博之人,尤其那些确认反对圣言真理的人,比其他人更感官化。
感官人在推理方面很敏锐、巧妙,因为他们的思维如此接近言语,以至于几乎处在其中,可以说就在口唇上;还因为他们将一切聪明才智归于唯独来自记忆的言语。此外,他们能巧妙地证实虚假,证实之后便信以为真。但其推理和证据都是基于感官所产生的谬误,这些谬误会迷惑和说服普通百姓。感官人比其他人更狡猾恶毒。守财奴、奸淫者和骗子尤其感官化,尽管在世人眼里,他们似乎很有才能。其心智的内层粗鄙淫秽;他们通过这些内层与地狱相通,正是圣言所说的死人。凡在地狱者都是感官的,地狱越深,他们就越感官化;地狱灵的气场从后面与人的感官联结。在天堂之光中,他们的后枕骨似乎被掏空了。那些其推理唯独基于感官印象之人,被古人称为知识树上的蛇。
感官印象应占据最后一位,而不是首位;对聪明智慧人来说,它们的确位于最后,并服从于更内层的事物。但对愚顽人来说,它们则占据首位,并主宰他。感官印象若位于最后,就能用来打开通往理解的道路,真理也会以提炼的方式得到完善。这些感官印象最接近尘世,并允许来自尘世的东西流入,可以说会筛选它们。人藉感官印象与尘世接触,藉理性观念与天堂接触。感官印象提供诸如服务于心智内层的那类事物,并且既有提供服务于理智部分之物的感官印象,也有提供服务于自愿部分之物的感官印象。除非思维被提升至感官印象层面之上,否则人的智慧极其受限。当人的思维被提升至这一层面之上时,他便进入更加清晰的光明中,最终进入天堂之光,因此能觉察诸如从天上流下来的那类观念。理解的最低层是属世的认知能力,意愿的最低层是感官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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