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90

490.⑽三级通奸出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真实的基督教 #350

350.⑴信之真理能

350.⑴信之真理能无限增多。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即天堂天使的智慧能增长到永恒。而且,天使声称,智慧永无止境,因为智慧的唯一源头是神性真理(简称圣真),圣真藉着从主流入、照射它们的光而被解析排列成形式。人的聪明才智若是真的,就不会有其它源头。圣真能无限增多的原因在于,主是圣真本身,或无限的真理,祂将所有人吸引到自己这里。不过,由于天使和世人是有限的,所以他们只能照自己的度量回应这吸引力,尽管吸引力会朝着无限持续下去。主的圣言就是深不可测的真理之矿,天使一切智慧的源头。然而,在丝毫不知圣言的属灵和属天之义的人眼里,它不过象一壶水而已。信之真理的这种无限增多好比人的精子,其中每一个精子都能代代繁衍家族。信之真理的繁殖方式好比田里或园里种子的繁殖方式;这些种子能繁殖到无数个,并且会永远繁殖下去。圣言中的种子无非是真理,“田地”是指教义,“园子”是指智慧。人的心智就象土壤,属灵和属世的真理象种子那样被植入其中,并且可以无限增多。人从神的无限中获得这种本能,祂携其热与光,以及生产的能力不断存在于人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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