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308.必须牢牢记在心里的是:主向所有信奉祂的教会教义之人不断发出一个天堂之爱的神性气场或神性属天气场(Divine-heavenly sphere of love或Divine sphere of heavenly love)。因为这样的人顺从祂,就像世上的小孩子顺从他们的父母,他们专注于祂、愿意接受祂的喂养,也就是指教。
对婴儿和小孩子的爱这样一个属世气场,就是由这个属天气场产生的。这个气场是最最普遍的,不仅影响人类,也影响飞禽走兽,甚至影响蛇类。事实上,不仅影响有生气的生物,还影响着无生命的物体。主为了作用于这些事物,如同作用于属灵事物,就造了尘世太阳和大地,这个太阳就像父亲,而大地就像母亲。
太阳可以说是共同的父亲、大地是共同的母亲,二者的婚姻所萌生的万物装饰大地的表面。天国的气场作用于尘世,就产生了植物的神奇生长,如从种子到结果,再到新种子的生长过程。这也是为何很多植物白天会面朝太阳,日落后就转离。这也是为何有些花在太阳升起时就张开,在太阳落下时就闭合。也正因如此,鸣叫的鸟儿会在清晨发出甜美的啼鸣,在得到大地母亲的喂养后也是如此。所以,所有这些事物都尊敬它们的父亲和母亲。
所有这些现象都是证据,证明主藉着尘世的太阳和大地为一切有生命和无生命之物供应所有必需品。因此,我们在大卫诗篇中读到:
你们要从天上赞美耶和华。日头月亮,要赞美祂;所有在地上的,大鱼和一切深洋,要赞美祂。结果的树木和香柏树,野兽和一切牲畜,昆虫和飞鸟,世上的君王和万民,少年人和处女,都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1-12)
在约伯记:
你且问走兽,走兽必指教你;又问空中的飞鸟,飞鸟必告诉你;或与地说话,地必指教你;海中的鱼,也必向你说明。看这一切,谁不知道是耶和华的手作成的呢?(约伯记12:7-9)
“问,它们必指教”表示通过这些事物来观察、研究并判断:是主耶和华创造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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