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24.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前面(8节)说明,神的一体性被内在地铭刻在每个人心里,因为这种观念形成来自神并影响人灵魂的一切流注的核心。但是,它之所以没能由此降至人们的理解力中,是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人必须凭借这些知识才能向上攀升遇见神。因为每个人都必须为神预备道路,即预备自己接受神,而相关的知识就是达到这个目的的手段。以下内容就是所缺失的知识,这些知识能使理解力刺透到一个点,在此足以使它明白神是一,只能有一个神性存在,祂是自然万物的源头:
①迄今为止,没人知道有关灵界的事,灵界就是灵人和天使的居所,也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
②同样没人知道灵界有一轮太阳,它是来自耶和华神的纯然之爱,耶和华神就在这太阳当中。
③从这太阳所放射的热本质上是爱,所放射的光本质上是智慧。
④因此,灵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并作用于内在人,构成他的意愿和理解力。
⑤耶和华神通过祂的太阳不仅产生灵界及其中不计其数且是实质的属灵之物,还产生自然界及其中同样不计其数且是物质的一切属世之物。
⑥迄今为止,没人知道属灵与属世之间的区别,甚至不知道就其本质而言,什么是属灵的。
⑦也没人知道,爱与智慧有个三层级,天使天堂就照这三个层级排列。
⑧同样没人知道,人的心智也被划分为三层,以使它死后能被提升到这三层天堂当中的一层,不过,这取决于人的生活和信仰。
⑨最后,若非通过一个神性存在,所有这些事物丝毫不能存在;而神性存在本身是它自己,因而是首先的,是初,是万物的源头。
迄今为止,这些知识是缺乏的。然而,正是经由它们,人们才能攀升并逐渐认识神性存在。
我们说人能攀升,但要这样来理解,他是被神提升。人运用自由选择获取知识;但当凭借自己的理解力通过圣言为自己获取知识时,他就为神降临并提升他铺平了道路。知识能使人的理解力攀升,而神则将它握在手里并引领它。这知识好比雅各看到的天梯,它立在地上,直达天堂,天使凭借它向上攀升,而耶和华就站在它上面(创世记28:12,13)。当这些知识匮乏,或人们鄙视它们时,情形就完全不同了。这时,理解力的提升好比立在地面的梯子,它抵达宏伟宫殿的第一层,就是世人居所的窗户,但未抵达第二层,就是灵人居所的窗户,更未抵达第三层,就是天使居所的窗户。其结果是,这个人没能逃脱充斥其眼、耳、鼻的自然界大气和物体。他通过这些东西所获得的有关天堂,以及神的存在和本质的观念都是诸如属于大气和物质之类的观念。若通过这类观念思想,那么人对神就无法形成任何结论,如神存在与否,是一位还是数位,更不用说其存在与本质的性质了。这就是从古至今多神信仰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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