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214.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因为两个在先或内在意义,就是所谓的属天和属灵之义,同时存在于属世之义,也就是字义中,如前所述(210,212节)。不过,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它们以哪种方式同时存在。天堂和人世都存在两种次序,即先后次序和同步次序。先后次序是指从最高到最低,一个在另一个之后并随另一个而来;而同步次序是指从核心到最外层,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先后次序就像从顶端到底部逐步拉伸的圆柱;而同步次序则像从核心到最外围的圆环粘合组成的物体。现在我解释一下先后次序如何在最低层变成同步次序。其情形就像是这样:先后次序的最高层变成同步次序的最内层;而先后次序的最低层则变成同步次序的最外层。相对来说,这就像拉伸后的圆柱逐渐下沉,在一个水平面上变成连贯的一体。同步次序就这样通过先后次序形成,这种运作方式既存在于尘世的每一个事物中,也存在于灵界的每一个事物中。因为处处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末。最初经由中间伸出,并向它的最末发展。不过,有必要清楚知道的是,决定这两种次序发展的是纯度。
就圣言而言,属天、属灵和属世之义以先后次序从主发出,在最末层存在于同步次序中;因此,圣言的属天和属灵之义同步存在于它的属世之义中。一旦理解了这一点,就能看出圣言的属世之义如何成为其属灵和属天之义的容器、基础和支撑,以及神圣良善和神圣真理如何以其完全、神圣和能力存在于圣言的字义中。由此可以证实,字义上的圣言就是真正的圣言,因为它本身包含灵与生命。正如主所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话是照着属世之义来说的。脱离属世之义的属天和属灵之义并非圣言,因为它们就像没有身体的灵和生命,还像没有根基的宫殿,如前所述(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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