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SS95.字义上的许多事物都是表面真理,有纯正真理隐藏在它们里面;根据这些真理思考和说话不会害人,但确认它们到了摧毁隐藏在里面的纯正真理的地步,就会害人;这一点可通过自然界中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举这个例子是因为,属世之物比属灵之物更具教育性和说服力。
表面上看,太阳每天、每年都围绕地球转动;故在圣言中,经上说日升日落,从而带来早晨、正午、傍晚和夜间,还带来春夏秋冬,从而带来天数和年岁。而事实上,太阳是静止不动的,因为它就是一片火海,是地球在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太阳公转。人若因简单无知而以为太阳围着地球转,不会摧毁属世真理,即:地球每天绕其轴自转,每年沿黄道公转。但人若通过圣言和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太阳的表面运动和轨道是真的,就是在推翻,甚至摧毁真理。
太阳的表面运动是一个表面真理;太阳的静止不动,则是一个纯正真理。人人都可以照着表面真理谈论,并且也的确是这么谈论的;但出于确认而如此思考就会削弱理性理解的能力,使它变瞎。夜空中的恒星也一样。表面真理是,它们和太阳一样,每天绕行星一圈;因此,论到这些恒星,我们也会说它们升起落下。但纯正真理是,恒星都是固定的,它们的天空也是静止不动的。然而,人人都可以照着表象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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