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⑽三级通奸出于理性;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凭其理解确认通奸不是罪恶的人。人人都知道意愿和理解力的存在,因为在说话的时候,他会说:“我想这样,我是这样理解的。”然而,他没有将它们分开,而是把它们当成一回事。原因在于,他只反思与出于理解力的思维有关的事,而不去反思与出于意愿的爱有关的事;因为意愿不像理解力那样显现在光中。然而,人若不区分意愿和理解力,就无法区分邪恶与良善,因而丝毫不知因罪所招致的谴责。不过,谁不知道良善与真理完全是两码事,就像爱与智慧那样?凭理性之光,谁不能由此推断出,人拥有两种官能,这两种官能分别接受这些,并将它们归给自己?其中一个是意愿,一个是理解力。因为凡意愿所接受并再生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力所接受之物都被称为真理。事实上,凡意愿所爱、所行的一切都被称为良善,凡理解所感知并思考的一切都被称为真理。
在本书第一部分,我们论述了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还详细说明了意愿和理解力,以及每一个的各种属性和品质。我想,即便那些没有区分意愿和理解力的人也能明白这些内容,因为人类理性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凭自己的光理解真理,哪怕它以前没有区分它们。因此,我要作一些说明,以便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区别显得更清楚,好叫人们先凭理性或理解力,后凭意愿来了解通奸的性质。以下几点有助于认识意愿和理解力:
①唯独意愿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通过理解力来行的。
②另一方面,唯独理解力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凡它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而行的。
③意愿流入理解力,而不是理解力流入意愿。但理解力指教何为良善与邪恶,并向意愿提供建议,以便它能在二者之间作出选择,然后行它所乐意的事。
④之后,它们以两种方式联结。一种是: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另一种是: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这就是区分本节所论述的理性通奸和下面(492节主题)所论述的意愿通奸的方式。它们必须被区分开,因为这一种比那一种更严重。事实上,理性通奸不如意愿通奸那么严重。这是因为,在理性通奸中,理解力从内作用,意愿从外作用;而在意愿通奸中,意愿从内作用,理解力从外作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理解力只有出于意愿时才是这个人;并且从内作用之物掌控从外作用之物。
(十二)在现存于世的圣言之前,还有一部遗失的圣言
SS101.从摩西五经的相关叙述明显可知,祭祀敬拜早就为人所知,并且在圣言通过摩西和众先知被赐给以色列人之前,人们从耶和华的口发预言。至于祭祀敬拜早就为人所知,这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以色列人被吩咐推倒列族的祭坛,打碎他们的偶像,砍掉他们的小树林(出埃及记34:13; 申命记7:5; 12:3)。以色列在什亭开始与摩押的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祭物,并跪拜她们的神;尤其是以色列与巴力毗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因此向以色列发作(民数记25:1–3)。来自叙利亚或亚兰的巴兰叫人筑坛,并以牛羊献祭(民数记22:40; 23:1, 2, 14, 29, 30)。
至于人们从耶和华的口发预言,这从巴兰的预言明显看出来(民数记23:7–10, 18–24; 24:3-9, 16–24)。他还发了关于主的预言,即:“有星要出于雅各,有杖要兴于以色列”(民数记24:17)。他从耶和华的口发预言(民数记22:13, 18; 23:3, 5, 8, 16, 26; 24:1, 13)。从这些事实明显可知,这个民族有一种神性敬拜类似于通过摩西为以色列民族所设立的敬拜。
这种情况甚至在亚伯兰的时代之前就已存在,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话(申命记32:7, 8)能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不过,从论到撒冷王麦基洗德的话看得更明显:他带着饼和酒出来,为亚伯兰祝福,亚伯兰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给了他(创世记14:18—20);麦基洗德代表主,因为他被称为至高神的祭司(创世记14:18);在诗篇,经上论到主说:
你是照着麦基洗德的等次永远为祭司。(诗篇110:4)
这就是为何麦基洗德带着饼和酒出来,饼和酒是教会的圣物,正如它们在圣餐中是圣物一样。这也是为何麦基洗德能祝福亚伯兰,并且亚伯兰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给他。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