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9.⑼这些人所犯的通奸照着事后理解力赞成或不赞成通奸而被归罪于他们。人的理解力越赞成罪恶,他就越将其归给自己,并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赞成就是同意,同意会诱使心智热爱它们。那些一开始未经理解力同意而犯下,后来又得到赞成的通奸也一样。如果后来它们没有得到赞成,情况则相反。原因在于,理解力盲目的情况下所犯的罪恶或通奸是出于肉体的情欲犯下的,和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差不多。就人类而言,当犯下这些罪行的时候,理解力固然存在,但它的力量处于休眠状态,或是死的,而非处于活跃状态,或是活的。由此自然可知,这类行为被归罪与否要视后来它们被赞成或不被赞成的程度而定。我们在此所说的归罪是指死后所受的指控、因而审判;这取决于此人灵的状态。我们所说的指控不是指人在法官面前所受的指控;因为这并非取决于其灵的状态,而取决于其身体行为。如果这两种状态没有区别,那么在世被宣告无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无罪,而在世被宣告有罪的人死后也会被宣告有罪;如此,后者就没有得救的希望了。
347.至于信的形成,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而实现的。首先,信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正信的信,也就是得救之信来自主,直接指向主。主对他的门徒所说的话清楚表明信来自主:
你们要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5)
它是直接指向主的信,这一点从前面(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必须信子。由于信来自主、并且直接指向主,故可以说,主就是信本身,因为信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出于祂。
其次,信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就是真理,信的一切成分都是真理。因此,信无非是将光投射在人的心智中的真理的集合。因为真理不但教导人当有宗教信仰,还教导他当信谁,信什么。真理必取自圣言,因为它包含有助于救恩的一切真理;它们是有功效的,因为它们由主所赐,并因此被铭刻在整个天使天堂。所以,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缺乏真理的信就象没有谷核的种子,碾碎之后只能得到麸皮;出于真理的信则象有用的种子,会碾出面粉来。总之,信的本质就是真理;若真理不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只不过象刺耳的哨声;但若真理居于并构成信,这信则象能带来拯救的喜讯。
再次,信是通过人照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就是遵循真理的生活,真理在实现于行为之前并非真的活了起来。与行为脱节的真理仅属于人的思维;若不被意愿接受,它们只是站在人的门外,因此并不在他里面。因为意愿才是人自己,思维则照着它与意愿结合的程度和性质而成为人。人若学习真理却不将其付诸实践,就象有人把种子撒在田里,却不耙地;然后雨水将种子泡胀,以致它们变成空壳。而人若学习真理并将其付诸实践,则象有人播下种子,并进行耕作;然后雨水使种子长出庄稼,它们成为食物的有用源头。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另一处: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后来结实。(马太福音13:23)
还有: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
主的话全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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