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8.⑻二级通奸出于情欲;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对从属世正变得属灵的人来说,有两个元素一开始会彼此争战;这两个元素通常称为灵和肉体。由于对婚姻的爱属于灵,对通奸的爱属于肉体,所以它们会陷入争战。对婚姻的爱若得胜,就会通过驱逐对通奸的爱而制伏并征服它。但是,若肉体的情欲被激发,变得火热起来,超出了灵凭理智所能控制的范围,那么情形就会颠倒过来,炽热的情欲会以其诱惑把灵淹没,以致它不再受自己的理智支配,因而不能控制自己。这就是所谓的二级通奸。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
举例说明。例如:如果一个淫乱的妻子用诡计迷惑一个男人的心,将其诱入她的寝室,挑起他的情欲,以致他丧失判断力,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如果她在这个男人不肯就范的情况下,威胁让他名声扫地,更是如此。如果某个淫乱的妻子精通巫术,或用药物刺激男人,以致肉体的燥热使这个男人的理解力丧失凭理性行事的自由,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男人用甜言蜜语哄骗一个有夫之妇,直到她的意愿被点燃,以至于失去控制,同样如此;此外还有其它类似例子。理性会支持并赞成,这些和类似突发事件会减轻通奸的严重性,使受迷惑的这个男人或女人所招致的谴责倾向于更温和的方向。我们在下一节将讨论对这个级别的通奸的归罪。
72.记事二:
有一次,我听到远处有一种奇怪的喃喃声,于是便在灵里循声而去。当抵达声音的源头时,我发现原来是一群灵人在争论分配和预定的话题。他们是荷兰人和英国人,当中还有几个其它国家的人,每次争论结束时,这些灵人就大声呼喊:“太棒了,太棒了!”讨论的话题是:“为何神不将祂儿子的功义归给祂所造并随之救赎的每个人?祂不是全能吗?若祂愿意,难道祂不能将路西弗、龙、以及所有山羊变成天使吗?祂不是全能吗?那为何祂允许魔鬼的不义和不敬虔胜过祂儿子的公义和敬拜神者的虔诚呢?对神来说,还有什么比判定所有人都配得信仰,因而救赎更容易的呢?这不就是祂一句话的事吗?否则,祂岂不违背自己的话,即祂渴望所有人得救,不愿一人死亡?那么,请告诉我们,那些沦丧之人所遭受的诅咒从何而来,其原因又是什么?”这时,一些预定论者,即来自荷兰的堕落前预定论者说:“的确,这有赖于全能者的美意。黏土岂能因为窑匠将它造为便壶而向他抱怨?”另一个说:“每个人的救恩都在祂手里,就像天平在某个称重者手里。”
这群灵人旁边站着很多持守简单信仰、内心正直的人,有的眼睛布满血丝,有的看似被下了麻药,有的看似喝醉了,有的则看似被窒息了,他们彼此嘟囔说:“对这样的胡言乱语,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被自己的信逼疯了,竟然相信父神在祂乐意时会将祂儿子的公义归给凡祂所愿意的任何人,并差遣圣灵去执行那公义的奖赏;免得任何人在其救恩的行为上认为自己有丝毫的功德,他必须在称义的事上完全就象块石头,在属灵事务上则像根木头。”然后,其中一个人挤到人群中大声说:“你们这群疯子!你们的争论就是山羊毛(谚语,不存在的东西)。你们根本就不知道全能的神就是秩序本身,秩序的法则不计其数,就和圣言中的真理一样多。神不可能违背它们行事,否则,祂就是与自己对抗,因而不仅违背公义,还违背祂自己的全能。”
隔一定距离往右看,他看见类似绵羊、羔羊和飞鸽的形像,往左看,则看见类似山羊、豺狼和秃鹫的形像。于是他说:“你们相信神能凭祂的全能将山羊变成绵羊、豺狼变成羔羊,或秃鹫变成鸽子,反过来也行吗?绝无可能!因为这违背祂的秩序法则,至于这秩序法则,照祂的话说,就是一点一划也不落空(路加福音16:17)。那么,祂怎会将祂儿子救赎的公义归给任意一个违背其公义律法的人呢?公义本身又怎会行不义之事、预先指定人下地狱、将他扔进火里去呢?而站在火旁边的魔鬼手里拿着火把使它熊熊燃烧。你们这群疯子,毫无灵性可言!你们的信将你们带入歧途。它在你们手里,不就像捕鸽的网罗吗?”听到这里,一个巫师仿佛用那信制造了一张网,并将它挂到一棵树上,说:“看我怎么捕那只鸽子!”话音刚落,一只老鹰就朝这张网飞来,一头扎进去,并挂在那里,而那只鸽子一看到老鹰就飞走了。旁观者们则惊呼:“这个把戏就是公义的展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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