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8.⑻二级通奸出于情欲;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对从属世正变得属灵的人来说,有两个元素一开始会彼此争战;这两个元素通常称为灵和肉体。由于对婚姻的爱属于灵,对通奸的爱属于肉体,所以它们会陷入争战。对婚姻的爱若得胜,就会通过驱逐对通奸的爱而制伏并征服它。但是,若肉体的情欲被激发,变得火热起来,超出了灵凭理智所能控制的范围,那么情形就会颠倒过来,炽热的情欲会以其诱惑把灵淹没,以致它不再受自己的理智支配,因而不能控制自己。这就是所谓的二级通奸。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虽能运用理解力,但由于突发事件当时无法运用的人。
举例说明。例如:如果一个淫乱的妻子用诡计迷惑一个男人的心,将其诱入她的寝室,挑起他的情欲,以致他丧失判断力,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如果她在这个男人不肯就范的情况下,威胁让他名声扫地,更是如此。如果某个淫乱的妻子精通巫术,或用药物刺激男人,以致肉体的燥热使这个男人的理解力丧失凭理性行事的自由,也是如此。如果一个男人用甜言蜜语哄骗一个有夫之妇,直到她的意愿被点燃,以至于失去控制,同样如此;此外还有其它类似例子。理性会支持并赞成,这些和类似突发事件会减轻通奸的严重性,使受迷惑的这个男人或女人所招致的谴责倾向于更温和的方向。我们在下一节将讨论对这个级别的通奸的归罪。
607.世上的每个人之所以要么与天堂天使联系或来往,要么与地狱灵联系或来往,是因为他生来就有变得属灵的能力。若非他生来就与那些属灵之人有某种联系,这是不可能的事。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已说明,就其心智而言,人既在自然界,也在灵界。世人、天使和灵人都不知道这种联系,因为只要人活在世上,他就处于属世状态,而天使或灵人处于属灵状态。属世和属灵之间的不同使得他们彼此看不见对方。我在《婚姻之爱》一书描述了这种不同的性质,大家可参看那里所载的记事(326-329节)。由此清楚可知,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几乎没有人反思自己的情感,因为它们没有暴露在理解力及其由此而来的思维所享有的光之下,仅暴露在意愿及其由此而来的爱之情感所享有的热之下。由爱之情感所带来的世人与天使并灵人的这种联系如此紧密,以致若它被切断,天使和灵人也他们由此被分开,人会立即陷入昏迷,若不修复这种联系,重新恢复他们的结合,人就会死亡。
前面说过,人通过重生变得属灵,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得如天使本身那样属灵,而是变得属灵-属世,也就是说,他的属世含有某种属灵成分在其中,就像思维在言谈中,或意愿在行为中,因为当一个停止时,另一个也会停止。同样,人的灵就在身体中所发生的每一件细微之事里,正是人的灵促使属世层去行它所行的。就其本身而言,属世层是被动的或死的力量;而属灵层是主动的或活的力量。被动的或死的力量无法凭自己行动,而必须被主动的或活的力量驱动。
人活着就不断与灵界居民发生联系,所以他离开自然界时,会立刻被引入诸如他在世时就与之相联系的那类人当中。因此,死后,人人都觉得自己仍活在世上,因为那时他来到在意愿的情感方面与他类似的同伴中间,他能认出他们,就像在世时家人亲属认出他们自己一样。这就是圣言中论到那些死了的人的话的意思,即:他们被召集起来,聚集到自己人中。由此可见,重生之人与天堂天使联系,未重生之人与地狱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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