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536.然而,凡出于宗教因素行善的人,不仅基督徒,甚至连那些异教徒都被主接纳,死后为祂所用。因为主说: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祂还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做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你们这蒙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5-40)
对此,我补充以下新的内容:凡出于宗教信仰行善的人,死后皆拒绝当今教会关于三个永恒神性位格的教义,也不接受适合这三位格的信仰,而是转向主神救世主,乐意接受新教会的教导。
而剩下的人,就是没有出于宗教因素行仁爱之举的,已变得心硬,成了铁石心肠。他们首先靠近三位神,然后唯独靠父,最终没有靠近任何神。他们将主神救世主仅仅看作马利亚和约瑟同房后所生的儿子,而不是神的儿子,然后抛弃新教会的一切良善与真理,随后很快与那些龙的灵联合起来,和他们一起被赶进位于所谓基督教界边境的沙漠或洞穴中。一段时间后,他们因与新天堂分离,所以就扎进各种罪恶中,因此被送入地狱。
这就是那些没有出于宗教信仰行仁爱之举之人的命运,因为他们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是那种寻求功德的善。所以,他们漠视这类行为,与那些被咒诅,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的山羊为伍,因为他们没有行绵羊所行的事(马太福音25:41-46)。这段经文不是说他们作了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那些没有出于宗教信仰行善之人就是作恶,因为: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与这个联合,轻视那个。(马太福音6:24)
耶和华通过以赛亚说: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1:16-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这样我们可以行这一切可恶的事?这殿岂可成为贼窝吗?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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