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真实的基督教 #513

513.悔罪是不是悔

513.悔罪是不是悔改,可通过下面对悔改的描述推断出来,即:除非人意识到,人不但总体上,而且每一细微处都是一个罪人,否则悔改是不可能的。若不省察自己,认识到自己的罪并因此谴责自己,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而声称为获得信而有必要的悔罪与这些行为毫不相干,因为它仅仅是思考和由此而来的忏悔,即人生在亚当的罪中,生在源于它的罪恶倾向中。结果,神的愤怒临到他,因此罪有应得的诅咒、毁灭和永死也临到他。从这一切明显看出,这种悔罪不是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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