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真实的基督教 #488

488.“神预定人下

488.“神预定人下地狱”的观念毫无人性,好比某些野蛮种族中的残忍父亲,将他们尚在襁褓中的婴孩丢到大街上;或好比一些没有人性的武士,将他们所杀戮的尸体抛进森林让野兽吞食。它还好比残忍的暴君将治下的百姓分类,有的交给刽子手,有的扔进深海,有的投入火中。它又好比狂暴的野兽,吞吃自己幼崽,以及扑向镜中自己映像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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