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真实的基督教 #345

345.由于已概述了

345.由于已概述了构成属灵之信的事物,我现在也概述一下纯属世之信的事物。纯属世之信本质上是一种假充信的坚定信念,也是一种被称为异端信仰的虚假信念。它的各种类型包括:
(1)不正当的信,其中虚假与真理混杂。
(2)徒有其表之信,出于歪曲的真理;不贞的信,出于各种被玷污的良善。
(3)封闭或盲目的信,就是被视为神秘的信,尽管不知道它们是真是假,或是超越理性还是违背理性。
(4)不确定的信,就是信多神。
(5)独眼的信,就是信他神胜过真神,或对基督徒而言,信其他神胜过信主神,救主。
(6)伪信或法利赛人的信,就是嘴上信,心里不信。
(7)幻想或颠倒的信,就是通过巧妙的论证看似真理的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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