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真实的基督教 #293

293.就属世,即字

293.就属世,即字义而言,这条诫命还表示:除了神以外,不可爱任何人高于一切;除了来自神的事物外,不可爱任何事物高于一切。这也与主的话一致(马太福音22:37-39;路加福音10:25-28)。被高于一切爱着的任何人或任何事物都是爱人、神和神性。例如,如果有人爱自己或尘世高于一切,那么他或尘世就是他自己的神。这就是为何这类人内心不承认神的原因。因此,他们与地狱中的同类相结合,所有爱自己或尘世高于一切之人都聚集在地狱。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