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SS61.我曾得着机会与死后许多持以下信念的人交谈,即:他们将像星星那样在天上发光,因为如他们所说的,他们视圣言为神圣,经常通读它,并从中搜集了许多经文,用来证实他们信仰的教义,还由此在世上获得学者的声誉。因此,他们以为自己将是米迦勒或拉斐尔。
然而,他们当中许多人接受检查,以查看他们出于什么样的爱来研究圣言;结果发现,有些人是出于爱自己来研究它的,好叫他们可以在世上显得很伟大,被尊为教会的领袖;有些人是出于爱世界来研究它的,好叫他们可以获得财富。当他们被检查他们从圣言都知道了些什么时,结果发现,他们连一个纯正真理也不知道,只知道可称作被歪曲的真理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身就是虚假。他们被告知,这是因为他们的目的,或也可说,他们的爱是自己和世界,而不是主和天堂。当人们以自己和世界为目的来阅读圣言时,他们的心智就会沉浸于自己和世界的事物,这使得他们不断从他们的自我来思考,而这自我在涉及天堂的一切事上都处在幽暗之中;在这种状态下,人无法被主从他的自我中撤回,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因而无法通过天堂接受来自主的任何流注。
我曾看见他们被准许进入天堂,但当发现他们没有真理时,他们就被扔了下去;然而,他们配得天堂的那种自负仍然存在。那些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因为它是真理,还因为它服务于生活的功用,不仅服务于自己的功用,还服务于邻舍的功用而研究圣言的人,则截然不同。我看见这些人被提升到天堂,从而被提升到那里的神性真理所在的光中,同时被提升到天使的智慧及其幸福,也就是永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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