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09

SS109.在这方面

SS109.在这方面可用尘世太阳的热和光来作一个类比。只要太阳升起并出现在这个世界上,热和光就会使树木和灌木生长,即便它们在直射光线之外,即在阴影中,或在云彩下面。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天堂之光和热同样如此,这光是神性真理,而神性真理是天使和世人一切聪明智慧的源头。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圣言说:

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它照亮一切来到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1, 9)

又说:

这光照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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