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7

487.⑺这些人所犯

487.⑺这些人所犯的通奸是轻罪。这一点从前面所述(486节)清楚可知,无需进一步证明。因为众所周知,一切行为的性质,以及总体上一切事件的性质,皆视当时的情况而定,这些情况或减轻或加重它们。鉴于他们是初犯,这种级别的通奸是温和的;并且只要他/她在以后的生活中弃绝这类行为,因为它们是违反神,或邻舍,或国家利益的邪恶,并由于违反这些也是违反理性的邪恶,它们仍是温和的。然而,另一方面,若作恶者没有出于上述原因中的一个弃绝它们,那么这些通奸就被算为更严重的那一类。这符合神性律法(以西结书18:21,22,24等)。然而,人无法基于这些理由或宽恕或谴责它们,或将它们定性并判为是轻还是重,因为他看不到它们。事实上,它们不在人的审判范围之内。所以,必须这样来理解:死后,它们会被如此清算和归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

SS1.大家都说,圣

(一)圣经或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

SS1.大家都说,圣言来自神,是神启的,因而是神圣的;然而,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这神性元素在圣言中居于何处。这是因为文字上的圣言看上去就像一部风格奇特的普通著作,因而不像当今的一些文学作品那样崇高或辉煌。这就是为何敬拜自然为神,或高举自然在神之上,因而出于自己和自己的兴趣,而不是出于天堂和主思考的人,在圣言方面很容易陷入错误和对它的藐视。当阅读圣言时,他们会对自己说,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这能是神性呢?无限智慧的神会这样说话吗?它的神圣来自哪里,不就来自人们的宗教情感和随之而来的轻信吗?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