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58.如果当今流行的有关神全能的观点是正确的,以致它延伸到了既行善又行恶的地步,那么,神就可以,确切地说,很容易将整个地狱提入天堂,将魔鬼和撒旦变为天使,在一瞬间将不信的人从世上的罪孽中洁净,让他们焕然一新,使他们成圣、重生,将他们从易怒之子转变为恩典之子(以弗所书2:3-8),也就是使他们称义,而成就这一切仅凭祂儿子公义的转稼和归给。但神不会凭自己的全能这样做,因为这违反祂施加于整个宇宙的秩序法则,同时违反施加于每个人的秩序法则,这些法则要求神与人之间的结合应是相互的。这一点将在本书后面予以证明(即89,99,100,110:4-6,368-372节)。关于神全能的这种谬念和信仰导致的结果是:神能将人的山羊本性变为绵羊;祂若乐意,便能将他从祂的左边移到右边(马太福音25:31-46),还能将龙的使者变成米迦勒的使者(启示录12:7);并且具有鼹鼠般的理解力之人能被赋予雄鹰的敏锐视觉;总之,祂能将猫头鹰样的人作成鸽子样的人。然而,所有这些事神都不可能做,因为它们违反祂的秩序法则。不过,祂一直不断意愿它们,并努力实现它们。祂若能做这种事,就不会让亚当听从蛇的话去摘善恶知识树上的果子,并将它放在嘴里。若能这样做,祂不会让该隐去杀他的兄弟,不会让大卫去数点百姓数目,也不会让所罗门为偶像建神殿,或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亵渎圣殿,他们经常做这种事。事实上,若神真的能通过祂儿子所成就的救赎这样做,那祂会拯救全人类,无一例外,并且会铲除所有地狱。古代的异教徒将全能归给他们的神和女神,这是他们的神话传说的源头。如丢卡利翁和皮拉的传说,他们将石头扔到身后去,人就从石头中长了出来;阿波罗将达芙妮变成一株月桂树;黛安娜将猎人变成一头牡鹿;他们的另一位神则将帕纳萨斯山的少女变成喜鹊。如今还流行着关于神性全能的类似信念。如此多迷信的异端邪说之所以传入世界各地凡有宗教的地方,即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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