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258.确认圣言中的真理表象是有害的,这会导致谬论的产生,从而导致隐藏在这些表象中的神圣真理遭到毁灭。其根本原因在于,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都与天堂相通。因为如前所述,其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都包含一个属灵之义,这属灵之义在从人上达天堂的过程中被打开。属灵之义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纯正真理;所以,当人处在虚假中,并将字义用于这些虚假时,这些虚假就会潜入属灵之义;它们一进入,真理就被驱散,这种事发生在从人到天的路上。这好比一个装满胆汁的闪光皮囊被抛向另一人,在到达那人之前皮囊在空中爆裂,胆汁四射。对方随即闻到被胆汁污染的空气,于是转身离开,闭上嘴巴,免得胆汁落到舌头上。或好比用香柏树的枝条包着的皮革瓶,里面所盛的醋满了虫子,这瓶子在路上碎了,它的臭味被另一人闻到了,结果他恶心想吐,急忙扇走,免得臭味进到鼻孔里。
这还好比一个杏仁壳,里面不是杏仁,而是一条新生的蛇,这壳被敲碎,这条小蛇似乎被风吹进另一人的眼里,显然,这人会转身避开它。当具有虚假信仰的人阅读圣言,并用字义里的某些事物来确认他的虚假时,情况也一样。这时,圣言在上达天堂的路上会遭到拒绝,免得有任何这类事物流进来侵扰众天使。因为当虚假触及真理时,就好比针尖触到神经纤维或眼睛的瞳孔;众所周知,神经纤维会立即卷缩成螺旋状,退回到自己里面,眼睛一触及就会闭上眼睑。所有这一切清楚表明,被歪曲的真理会剥夺与天堂的联系,关闭天堂。这就是为何确认任何异端邪说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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