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255.在灵界,我与生活在许多世纪前的人交谈过,他们曾确认其宗教信仰的虚假,我发现他们仍继续执着坚守。我也与一些曾有过同样的宗教信仰,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但没有确认其虚假的人交谈过。我发现,经天使教导后,他们便弃绝虚假,接受真理。这种人得救了,而前者没有得救。死后,每个人都被天使教导,那些看到真理,并且通过真理看清虚假的人就被接纳。但只有那些没有确认虚假的人才能看到真理。而那些已经确认的人却不愿看到真理,即使看到,他们也会背过身去,要么嘲笑、要么歪曲它们。其真正原因在于,确认进入意愿,而意愿是这个人的真正本质,就是这个人自己,能随意支配理解力。纯粹的知识只进入理解力,这种知识对意愿没有任何控制力,在人里面仅仅像站在大厅或门口、尚未进到屋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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