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239.世人与天使藉着圣言的属世之义或字义实现联结,这一事实也是为何每个人自受造时就有属天、属灵和属世这三个生命层级的原因。然而,人只要尚在人世,就处于属世层。不过,他若拥有纯正的真理,同时也处于天使的属灵层;他若照着这些真理生活,就处于属天层。然而,在死之前,他不会进入真正的属灵层或属天层,因为这两个层级被包裹和隐藏在他的属世观念中。因此,当死亡除去属世层后,属灵和属天层就保留下来;那时,其思想观念就是出自这两个层级。这些事实清楚表明,唯独圣言是灵和生命的源头,如主所说的: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我所赐给你们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14)
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马太福音4:4)要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劳力,就是人子要赐给你们。(约翰福音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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