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163.我们讨论了神创造者和创造,然后讨论了主救世主和救赎的过程,最后讨论了圣灵和神的作工。既讨论三一神,也必须讨论这基督教界既知道,其实全然不知的圣三一。因为这是获得正确神观的唯一途径,而正确的神观对会众来说,就象圣殿中的圣所和祭坛,或象坐宝座的国王头上的皇冠和手中的权杖。神学的整个躯体全系于此,如同链条的第一环。若你们相信这一点,那么每个人的神观就决定了他在天堂的位置。神观就象用来测试金银的试金石,也就是说,它会测试一个人所拥有的善与真的性质。因为若非通过神,他无法拥有任何得救的良善,也不会拥有任何从良善的深处得其品质的真理。不过,为揭示圣三一的性质,以便人们擦亮双眼看清它,有必要分成以下若干节来加以讨论:
(1)圣三一是存在的,就是父、子和圣灵。
(2)这三者,即父、子和圣灵是一位神的三要素,它们为一,如同灵魂、身体和活动在人里面为一。
(3)这圣三一并非存在于创世之前,而是在创世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然后在主神救世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之时,它才被提供和作成。
(4) 永恒的或创世前存在的神性位格的三一观暗含多神的三一;这种思想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信一位神而被抹掉。
(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位格的三一,它是由尼西亚公会杜撰出来的,并由此被引入天主教会,再由天主教会被引入从它分裂出去的各教会。
(6)败坏整个基督教会的信就是由尼西亚公会和《亚他尼修信经》所定义的三一产生的。
(7)这就是主在但以理书、福音书和启示录中所预言“那行毁坏可憎的和从没有过这样的灾难”的源头。
(8)而且,若非主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凡有血气的就都不能得救。
(9)关于神的各种荒谬怪异的观念就是从《亚他尼修信经》所宣称的每个位格都单独为神的三位格三一而生出的,它们全都是幻想,是畸形的观念。
现逐一解读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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