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6

486.⑹一级通奸出

486.⑹一级通奸出于无知;犯这种通奸的,是那些年龄尚小,或不能运用理解力,以至于无法抑制它们的人。就本身而言,一切邪恶,因而包括一切通奸都是内在人和外在人同时做出的行为。内在人形成意图,外在人则将其付诸实践。因此,就本身而言,行为的性质取决于谋划外在人行为的内在人的性质。但是,由于内在人及其意图无法被人看到,所以在法庭上,每个人必须根据其言行按照法律法规接受审判;法官也必须关注法律的内在含义。举例说明:如犯通奸的是以下几种人:青春期的男孩,他们尚不知通奸是一种比行淫更严重的罪恶;头脑极端简单的人;因疾病丧失清晰判断力的人;或以下情形所犯的通奸,处于发狂或精神极度亢奋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人实实在在陷入了精神错乱;因酗酒而神志不清等等。显然,在这些情况下,内在人或内在心智仅存在于处在非理性状态下的外在人里面。理性之人根据上述情况只将这类行为定性为通奸。然而,同样是这个人,法官会判他有罪,并根据法律惩罚他。但死后,这些通奸行为会照着存在于通奸者意愿里面的理解的同在、性质和能力而被归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8

SS98.主降世是为

(十一)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从而成为最外层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

SS98.主降世是为了应验圣言的一切,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8—11节)。祂通过这种方式甚至成为最外层上的神性真理或圣言,这就是约翰福音中这些话的意思: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4)

“成了肉身”是指成了最外层上的圣言。当主变像时(马太福音17:2等; 马可福音9:2等; 路加福音9:28等),祂向门徒展示了祂作为最外层上的圣言是何性质。经上在那里说,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中显现;“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参看48节)。作为最外层上的圣言的主在约翰所写的启示录(1:13-16)中也有所描述,那里描述祂的一切都表示神性真理或圣言的最外在形式。之前主的确是圣言,但仅是最内层上的,因为经上说: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约翰福音1:1, 2)

但当圣言成了肉身时,主也就成了最外层上的圣言。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启示录1:8, 11, 17; 2:8; 21:6;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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