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69.人越照着神性秩序生活,就越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原因在于,一切善之爱和一切真之智,换句话说,一切爱之善和一切智之真,皆来自主。这是基督教界一切教会所公认的。由此可知,若非靠着神,人不可能内在拥有任何智之真,因为神拥有全知,即无限的智慧。人的心智和天使天堂一样,被划分为三个层级。因此,它既能被提升至较高,甚至更高层级,也会降至较低,甚至更低层级。它升至高层的程度,就是进入智慧的程度,因为它进入同等程度的天堂之光中,唯有神才能做到这一点。而且,心智越如此被提升,就越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但是,它越降至低层,就越进入地狱的幻光中,并且越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动物。这就是为何人会双脚站立,仰面朝天,并能将脸提升到顶点;而动物以平行于地面的姿势站立,并将整个脸面朝向地面,以致它很难仰面朝天。
人若将其心智提升向神,承认一切智之真皆来自祂,同时照秩序生活,就类似于人站在高塔上俯瞰人口密集的城市,并看见城市街道上所发生的一切。但是,人若确信一切智之真皆来自他里面的属世之光,即来自他自己,就类似于人依然呆在那高塔下面的洞穴中,通过狭小的洞口观看同一座城市,只能看到那城中一座房子的墙壁,并研究墙砖是如何砌成的。再者,人若从神汲取智慧,就好比高空飞翔的鸟儿窥探下面花园、树林和周围村庄的一切事物,然后朝那些对它有用的事物飞去。但这人若从自己获取诸如属于智慧之类的事物,不相信它们来自神,则好比紧贴地面飞行的大黄蜂,看见一个粪堆就飞到上面,以那里的恶臭为乐。
只要尚在人世,每个人都行走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路上,并由此处在平衡中。因此,他拥有自由意志,既能仰望神,也能向下注视地狱。若仰望神,他会承认一切智慧皆来自神,他的灵也真实地与天堂天使同在。但若向下看(如凡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所做的那样),他的灵也真实地与地狱魔鬼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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