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214.字义上的圣言就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中,因为两个在先或内在意义,就是所谓的属天和属灵之义,同时存在于属世之义,也就是字义中,如前所述(210,212节)。不过,有必要进一步解释一下它们以哪种方式同时存在。天堂和人世都存在两种次序,即先后次序和同步次序。先后次序是指从最高到最低,一个在另一个之后并随另一个而来;而同步次序是指从核心到最外层,一个紧挨着另一个。先后次序就像从顶端到底部逐步拉伸的圆柱;而同步次序则像从核心到最外围的圆环粘合组成的物体。现在我解释一下先后次序如何在最低层变成同步次序。其情形就像是这样:先后次序的最高层变成同步次序的最内层;而先后次序的最低层则变成同步次序的最外层。相对来说,这就像拉伸后的圆柱逐渐下沉,在一个水平面上变成连贯的一体。同步次序就这样通过先后次序形成,这种运作方式既存在于尘世的每一个事物中,也存在于灵界的每一个事物中。因为处处都有一个最初,一个中间和一个最末。最初经由中间伸出,并向它的最末发展。不过,有必要清楚知道的是,决定这两种次序发展的是纯度。
就圣言而言,属天、属灵和属世之义以先后次序从主发出,在最末层存在于同步次序中;因此,圣言的属天和属灵之义同步存在于它的属世之义中。一旦理解了这一点,就能看出圣言的属世之义如何成为其属灵和属天之义的容器、基础和支撑,以及神圣良善和神圣真理如何以其完全、神圣和能力存在于圣言的字义中。由此可以证实,字义上的圣言就是真正的圣言,因为它本身包含灵与生命。正如主所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主的话是照着属世之义来说的。脱离属世之义的属天和属灵之义并非圣言,因为它们就像没有身体的灵和生命,还像没有根基的宫殿,如前所述(2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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