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179.(7)这就是主在但以理书、福音书和启示录中所预言“那行毁坏可憎的和从没有过这样的灾难”的源头。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在飞鸟上必是个可憎者、荒凉者,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在马太福音,主说:
到那时,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要留意。(马太福音24:11,15)
后来在同一章:
然后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像这样的,将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
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这大灾难和可憎的。它们就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当羔羊揭开封印时,从书卷中出来的黑马和灰马。(启示录6:5-8)
从无底坑里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争战并杀了他们的兽。(启示录11:7-10)
站在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着吞吃她的孩子,并追她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她冲去的龙。(启示录12章)
龙的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
三个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灵。(启示录16:13)
还有:
在七位天使把盛神大怒和最后七灾的碗倒在地上、海里、泉源和江河里、日头上、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河上,最后倒在空中,又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章)
“地震”表教会的倾覆,是被虚假和对真理的歪曲倾覆的,这也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从世界的起头至今都没有的大灾难。(马太福音24:21)
下面这些话也有类似的意思:
又有一位天使伸出镰刀,收取了地上的葡萄园,把它丢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那酒醡被踹,就有血从那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启示录14:19,20)
“血”表歪曲的真理。除此之外,那七章里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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