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七)圣言存在于所有天堂中,是天使智慧的源头
SS70.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圣言存在于天堂中,并且也不可能知道这一点,除非教会知道天使和灵人就是人,跟世人一样,甚至在各个方面都和世人一样,唯一区别在于:他们本身是属灵的,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有一个属灵的源头;而世人是属世的,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有一个属世源头。只要这个事实被隐藏,就没有办法知道圣言也存在于天堂中,被那里的天使阅读,也被天堂之下的灵人阅读。为防止这一事实被永久隐藏,我蒙恩与天使和灵人来往,与他们交谈,看到他们周围的环境是什么样,然后报告了我耳闻目睹的许多事。这一切都记录在了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在这本书里,你会看到,天使和灵人都是人,他们富有世人所拥有的一切。天使和灵人都是人(参看HH73—77, 453—456节);他们拥有世人所拥有的那类事物(HH170—190节);他们还拥有对神的敬拜,并在敬拜的地方讲道(HH221—227节);他们有著作和书籍(HH258—264节);他们有圣言(HH2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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