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5.⑸通奸分为四个等级,这些等级决定了通奸的定性,定罪和死后的归罪。这些等级不是种类,但适用于各个种类,并区分它们的邪恶或良善是更大还是更小。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确定每种通奸应算为更温和,还是算为更严重。众所周知,环境和突发事件使一切事千差万别。然而,一个人凭其理性微光以一种方式看待它们,一个法官则出于法律以另一种方式来看待,而主出于此人的心智状态又以一种方式来看待。正因如此,我们才说到罪的定性、宣布,以及死后的归罪。人照其理性微光决定罪的定性;法官照法律决定罪的宣布;主照这个人的心智状态决定归罪。无需解释就能看出,这三种情况彼此截然不同。人根据环境和突发事件凭理性评估可能会判某人无罪,而坐在法庭上的法官根据法律可能会判他有罪;而法官也有可能会判一个死后下地狱的人为无罪。原因在于,法官照着行为做出判决;但死后,每个人皆照其在意愿、因而在理解力中所形成的意图,以及他的理解力、因而意愿的确认程度而受审判。而法官无法看到这些。然而,这两种审判都是公正的,因为一种关注世间社会的利益,另一种关注天堂社会的利益。
(十四)没有圣言,没有人知道神,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更不用说主了
SS114.这一点作为一个总体结论从前面的全部说明和解释可推知,即: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1—4节);它是与天堂天使结合的一个媒介或一种手段(62—69节);圣言里面处处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80—89节);教会的品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理解的品质(76—79节);圣言也存在于众天堂,天使都从它获得自己的智慧,或说它是天使智慧的源头(70—75节);教会之外的各民族和人民也通过圣言获得属灵之光(104—113节);此外还有更多。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没有圣言,没有人拥有属灵的聪明,属灵的聪明就在于知道一位神,天堂和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没有圣言,绝没有关于主,以及对祂的信和爱的知识,也绝没有关于救赎的知识,尽管救赎是得救的方法。主也对祂的门徒说:
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施洗约翰说: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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