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586

586.人只能逐渐重

586.人只能逐渐重生,这一点可通过存在于自然界的每一个事物来说明。一棵树不可能一天之内长成参天大树,而是先从种子开始生长,接着从根生长,然后从变成茎的嫩芽生长,由此开枝散叶,最后开花、结果。大小麦也不是一天之内成熟、收割的;房子不是一天建成的;人也不是一天就长足身量,何况智慧;教会也不是一天建立并完善的。若没有一个起始点,就不可能有朝向目标的任何发展。对重生持不同观念者,对仁和信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这二者的增长都取决于人与主的合作。这一切清楚表明,重生类似人的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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