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560

560.崇拜地上的某

560.崇拜地上的某个牧师为神,或召唤某个圣徒为神,在天堂就跟拜日月星辰、找算命的人并相信他说的废话一样,一点效果也没有。这也好比敬拜一座神殿,而不是神殿里的神;还好比向手拿权杖与王冠的国王仆人,而非国王本人祈求荣耀。这就跟试图亲吻紫色光辉,荣耀,太阳的光明和金光,或纯粹一个名称,而不思想事物本身一样没有任何用处。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说的就是做这种事的人:
我们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耶稣基督里面。祂是真神,也是永生;孩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约翰一书 5:20,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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