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534

534.打个比方,那

534.打个比方,那些不自我反省之人就像病人,其血液由于毛细血管堵塞而败坏,导致肢体萎缩、麻木,并且由于体液和血液的增厚、粘稠、刺激、酸化引发严重慢性病。而另一方面,那些自我反省,还省察意愿意图之人,则类似这些疾病被治愈、重获年轻时的活力之人。那些正确省察自己的人,就像来自俄斐拉、满载金银财宝的船只;但在自我反省之前,则像满载垃圾,诸如用来运送街道泥巴与粪土的船只。那些从内在省察自己的人,好像矿井,其所有墙面因贵金属矿石而光辉灿烂;而在此之前,他们像臭气熏天的沼泽,里面满了各种蛇,还有鳞皮发光的毒蛇,以及带有闪光翅膀的讨厌蚊虫。那些不省察自己的人,又像谷中的枯骨;而省察自己后,同样是这些骸骨,但“主耶和华给它们加上筋,长上肉,又将皮遮蔽他们,赋予它们气息,它们便活了”(以西结书37: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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