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真实的基督教 #286

286.这律法(即十

286.这律法(即十诫)之所以蕴含如此大的神圣和能力,是因为它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它被被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神的条款,另一块概括了所有关于人的条款。因此,这律法的诫命被称为“十言(Ten Words,和合本译作十条诫)”(出埃及记34:28;申命记4:13;10:4)。它们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十”表全部,“言”表真理。当然,它们所包含的内容不止十句话。“十”表全部,“十一”由于这层含义而得以制定(参看《破解启示录》101节)。在下文可以看到,这律法是整个宗教信仰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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