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圣爱与圣智 #127

127.为了爱与智慧

127.为了爱与智慧能在天使或世人里面构成一体,身体的所有组成部分都是成双成对的。如眼、耳、鼻是成对的;手、腰、足也是成对的;脑分为两个半球,心分为两个心室,肺分为两个肺叶,其它部位同样如此。因此,天使和世人有左右之分;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智慧的爱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爱所产生的智慧有关。或也可说,右边的所有部位都与产生真理的良善有关;左边的所有部位都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有关。天使和世人有这些成双成对的部位,是为了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能行如一体,作为一体关注主。有关该主题的详情可参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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