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4

484.⑷三重通奸是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3

SS63.字义之所以

SS63.字义之所以使得与天堂天使的联系成为可能,是因为属灵和属天意义在字义里面,而天使在属灵和属天意义里面,属灵国度的天使在圣言的属灵意义里面,属天国度的天使在圣言的属天意义里面。当一个真正的人专心于属世意义,就是字义时,属灵和属天意义就从这层意义演变出来;这种演变是瞬间的;因此,联系也是瞬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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