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4.⑷三重通奸是指血亲当中所犯的通奸。这种通奸之所以被称为三重通奸,是因为它比前两种严重三倍。它们是利未记中(18:6-17)所列举的不可亲近的血亲关系或“骨肉之亲”。这类通奸比上述两种严重三倍的原因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内在原因源于它们与违反属灵婚姻,也就是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之间婚姻的对应关系。外在原因则是为了保护,防止人变成动物。不过,限于篇幅,我不再进一步揭示这些原因。
SS113.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人通过圣言与天堂有一种联系。当我阅读圣言,从以赛亚书第一章读到玛拉基书最后一章,又读大卫诗篇时,得以清楚发觉,每节经文都与某个天堂社群相联系,整部圣言以这种方式与整个天堂相联系。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