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3.对此,我补充几个来自灵界的值得一提的事实:
我听说,在灵界,有的已婚男子渴望与未失贞的女人或处女行淫;有的渴望与失贞的女人或妓女行淫;有的渴望与已婚妇女或妻子行淫;有的渴望出身贵族的女人行淫;有的渴望与下层女人行淫。我凭出自灵界各个王国的大量实例确认,事实的确如此。我在深思这类淫欲的多样化时,曾询问是否有男人只与有夫之妇寻乐,不找未婚女子。为叫我知道这类男人的确有,来自某个国家的许多男人被带到我面前,并被迫照其好色的本性说话。他们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唯一的乐趣和快乐就是与有夫之妇通奸;此外,他们找漂亮的妻子,并根据他们的财富花大价钱雇她们为自己服务;他们通常单独与这个女人讨价还价。我问他们为何不雇未婚女子为自己服务,他们说,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太过平常了,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毫无乐趣。我又问这些妻子事后是否回到她们丈夫身边,继续与他们一起生活。他们回答说,她们要么不回去,要么回去也是冷冰冰的,因为她们已经成了妓女。
然后,我严肃地问他们是否曾考虑过,或现在考虑到,他们犯了双重通奸,因为他们是在自己已经结婚,有了妻子的情况犯下的,这类通奸会夺走人的一切属灵良善。谁知,在场的多数人闻言大笑说:“什么是属灵的良善?”我仍坚持说:“还有比将你们的灵魂与一个丈夫的灵魂混和在他妻子里面更可憎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男人的灵魂就存在于他的种或精子里面吗?”对此,他们转过身去,嘀咕说:“那有什么害处?”最后,我说:“即便你们不害怕神性律法,难道就不害怕世间法律吗?”他们回答说:“不害怕,只是怕一些教会神职人员,”他们说,“不过,在他们面前,我们会把我们所行的隐藏起来;实在藏不住,我们就和他们和睦相处。”后来,我看到这些人被分成若干组,其中几组人被扔进地狱。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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