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3.对此,我补充几个来自灵界的值得一提的事实:
我听说,在灵界,有的已婚男子渴望与未失贞的女人或处女行淫;有的渴望与失贞的女人或妓女行淫;有的渴望与已婚妇女或妻子行淫;有的渴望出身贵族的女人行淫;有的渴望与下层女人行淫。我凭出自灵界各个王国的大量实例确认,事实的确如此。我在深思这类淫欲的多样化时,曾询问是否有男人只与有夫之妇寻乐,不找未婚女子。为叫我知道这类男人的确有,来自某个国家的许多男人被带到我面前,并被迫照其好色的本性说话。他们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唯一的乐趣和快乐就是与有夫之妇通奸;此外,他们找漂亮的妻子,并根据他们的财富花大价钱雇她们为自己服务;他们通常单独与这个女人讨价还价。我问他们为何不雇未婚女子为自己服务,他们说,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太过平常了,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毫无乐趣。我又问这些妻子事后是否回到她们丈夫身边,继续与他们一起生活。他们回答说,她们要么不回去,要么回去也是冷冰冰的,因为她们已经成了妓女。
然后,我严肃地问他们是否曾考虑过,或现在考虑到,他们犯了双重通奸,因为他们是在自己已经结婚,有了妻子的情况犯下的,这类通奸会夺走人的一切属灵良善。谁知,在场的多数人闻言大笑说:“什么是属灵的良善?”我仍坚持说:“还有比将你们的灵魂与一个丈夫的灵魂混和在他妻子里面更可憎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男人的灵魂就存在于他的种或精子里面吗?”对此,他们转过身去,嘀咕说:“那有什么害处?”最后,我说:“即便你们不害怕神性律法,难道就不害怕世间法律吗?”他们回答说:“不害怕,只是怕一些教会神职人员,”他们说,“不过,在他们面前,我们会把我们所行的隐藏起来;实在藏不住,我们就和他们和睦相处。”后来,我看到这些人被分成若干组,其中几组人被扔进地狱。
374.⑴“仁”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出于善愿而行善。仁爱与行为彼此截然不同,就象意愿与行动、心智的情感与身体的功能那样。这种区别如同内在人与外在人的区别;二者彼此的关系就象原因和结果,因为一切事物的原因皆成形于内在人,而一切结果则由此产生于外在人。因此,仁是内在人的品性,故是有善愿;行为则属于外在人,故是通过善愿行善。
然而,人的善愿彼此不同,具有无限的多样性。因为人所做的一切利他行为都被认为或看上去是从善愿或仁慈流出的,然而没人知道这善行是否源于仁爱,更不用它们是源于正宗的仁爱还是不正当的仁爱。不同人的意愿之间的这种无限多样性源于目的,意图,因而动机。这些就深藏于他行善的意愿中,每个人意愿的品质皆源于它们。意愿还在理解力当中寻求达到目的的方法和途径,也就是结果,并在那里进入光明,这光使它不仅看到方法,还看到让它以适当时机、适当方式付诸行动的机会,从而产生它的结果,也就是行为;同时,它在理解力里面将自己带入行动的力量中。由此可知,行为本质上属于意愿,形式上属于理解力,操作上属于身体。仁爱就这样降到善行中。
这一点可用一棵树来对比说明。就属于人的一切而言,人自己就象一棵树。这棵树的种子里面可以说隐藏着结出果实的目的,意图和动机;在这些方面,种子就对应于人的意愿,这意愿包含这三要素,如前所述。接下来,这种子通过它的内层从地里破土而出,给自己披上枝、干、叶,从而为它的目的,即果实而给自己获取方法;在这方面,这棵树就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时机成熟,这棵树就开花结果;在这方面,它对应于人的善行。显而易见,它们本质上来自种子,形式上来自枝、叶,操作上来自树的木头。
这一点还可用神殿来对比说明。正如保罗所说,人是神的殿(哥林多前书3:16,17;哥林多后书6:16;以弗所书2:21,22)。作为神的殿而言,人的目的,意图和动机是得救和永生;得救和永生就对应于包含这三要素的意愿。然后,他从父母、老师和传道人那里获取关于信和仁的教导,等到了自主的年龄,就从圣言和宗教书籍中获取教导。所有这一切都是达到目的的方法,这些方法对应于人的理解力。最后,目的根据作为方法的教导而在用的形式中得以实现;这一过程通过身体行动进行,这就叫做善行。因此,目的通过居间的原因产生结果;这些结果本质上是目的的产物,形式上是教导的产物,操作上是用的产物。这便是人如何成为神的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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