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3

483.对此,我补充

483.对此,我补充几个来自灵界的值得一提的事实:

我听说,在灵界,有的已婚男子渴望与未失贞的女人或处女行淫;有的渴望与失贞的女人或妓女行淫;有的渴望与已婚妇女或妻子行淫;有的渴望出身贵族的女人行淫;有的渴望与下层女人行淫。我凭出自灵界各个王国的大量实例确认,事实的确如此。我在深思这类淫欲的多样化时,曾询问是否有男人只与有夫之妇寻乐,不找未婚女子。为叫我知道这类男人的确有,来自某个国家的许多男人被带到我面前,并被迫照其好色的本性说话。他们说,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他们唯一的乐趣和快乐就是与有夫之妇通奸;此外,他们找漂亮的妻子,并根据他们的财富花大价钱雇她们为自己服务;他们通常单独与这个女人讨价还价。我问他们为何不雇未婚女子为自己服务,他们说,这种事对他们来说,太过平常了,本身没什么特别之处,毫无乐趣。我又问这些妻子事后是否回到她们丈夫身边,继续与他们一起生活。他们回答说,她们要么不回去,要么回去也是冷冰冰的,因为她们已经成了妓女。

然后,我严肃地问他们是否曾考虑过,或现在考虑到,他们犯了双重通奸,因为他们是在自己已经结婚,有了妻子的情况犯下的,这类通奸会夺走人的一切属灵良善。谁知,在场的多数人闻言大笑说:“什么是属灵的良善?”我仍坚持说:“还有比将你们的灵魂与一个丈夫的灵魂混和在他妻子里面更可憎的吗?难道你们不知道男人的灵魂就存在于他的种或精子里面吗?”对此,他们转过身去,嘀咕说:“那有什么害处?”最后,我说:“即便你们不害怕神性律法,难道就不害怕世间法律吗?”他们回答说:“不害怕,只是怕一些教会神职人员,”他们说,“不过,在他们面前,我们会把我们所行的隐藏起来;实在藏不住,我们就和他们和睦相处。”后来,我看到这些人被分成若干组,其中几组人被扔进地狱。

 


真实的基督教 #262

262.主应验了圣言

262.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这从经上说“主成全了律法和经文,这一切的事成就了”明显可知。如,在这些地方,耶稣说: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18)
耶稣进了会堂,站起来要念经。有人把先知以赛亚的书交给祂,祂就打开,找到一处写着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医治心碎的人,传福音使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报告主悦纳人的禧年。于是祂把书卷起来说,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6-21)
这是要应验经上的话,同我吃饭的人,举起脚跟来踢我。(约翰福音13:18)
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好叫经上的话得应验。(约翰福音17:12)
这要应验祂所说的圣言,你所赐给我的人,我没有失落一个。(约翰福音18:9)
耶稣对彼得说,收刀入鞘吧!若是这样,经上所说事情必须如此的话怎么应验呢?但这一切的事成就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太福音26:52,54,56)
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为要应验经上的话。(马可福音14:21,49)
这就应了经上的话说,祂被列在罪犯之中。(马可福音15:28;路加福音22:37)
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约翰福音19:24)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要使经上的话应验。(约翰福音19:28)
当耶稣受了那醋,就说,成了。(约翰福音19:30)
这些事成了,为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经上又有一句说,他们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约翰福音19:36,37)
整本圣言都是指着主写的,祂降世是要应验它。对此,主在离开之前,还以这些话教导祂的门徒:
耶稣对他们说,无知的人哪,先知所说的一切话,你们的心信得太迟钝了。基督受这些苦,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于是从摩西和众先知起,凡经上所指着自己的话,都给他们讲解明白了。(路加福音24:25,26,27)
耶稣又说:
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45)
祂在世时应验了圣言的一切事,甚至直至最细微的细节。这从祂的话明显可知: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天地都废去了,一点或一钩也决不能从律法书上废去;直到一切都实现。(马太福音5:18)
由此可见,主应验律法的一切事并不是指祂应验十诫的一切诫命,而是应验圣言的一切事。“律法”就表示圣言的一切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诗篇82:6)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诗篇89:34-37;110:4;但以理书7:14)
为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诗篇35:19)
天地废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 :17)
在这句经文中,“律法”和别处频繁提到的一样,表示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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