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2

482.⑶双重通奸是

482.⑶双重通奸是指丈夫与有夫之妇,或妻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它之所以被称为双重通奸,是因为它是两个已婚者所犯的通奸行为,他们双方都违反婚约。因此,比起前一种,它的严重程度也是加倍的。前面说过(480节),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之爱经他们同意并立约后,就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这种联结就是在其源头中的爱情本身;而该源头会被通奸阻塞并堵住,好像有人阻塞并堵住源泉的源头,导致泉水无法从中流出并形成溪流一样。当两性情爱限于异性中的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时,二者的灵魂就联结起来,如当少女许诺将自己完全献给少男,少男反过来许诺将自己完全献给少女时的情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二者的生命,因而灵魂也联结起来,因为这些是他们生活的开始。这种灵魂的联结只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也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婚姻中才有可能;而在一夫多妻,也就是一个男人与数个女人的婚姻中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后一种婚姻中,爱情是分裂的;而在前一种婚姻中,爱情是联结的。处于这种联结,就是其最高居所的婚姻之爱是属灵、神圣和纯粹的。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在源头上都是属天的,故直接从主那里接受流注;事实上,它从主那里接受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且这流注使他成为一个人,有别于动物。

婚姻之爱在灵魂中,就在其属灵的神圣和纯粹中;它从灵魂的这种联结流入全身的生命;并且只要它的脉络保持畅通,它就会以蒙福的快乐充满那生命。这就是发生在那些靠主变得属灵之人当中的情形。除了通奸外,没有什么东西能阻塞并堵住婚姻之爱的这个居所和源头,或源泉和它的流出。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4-9

还有这段经文中的这句话:

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因此,当这纯粹和神圣的源泉被堵住时,如前所述,这爱就像粪便中的宝石,或呕吐物中的面包那样充满污秽;这污秽与那源泉,也就是婚姻之爱的纯粹和神圣完全对立。这种对立便产生婚姻中的冷淡,与之相称的是淫乱之爱的肆意享乐;而淫乱之爱会自动毁灭自己。这就是罪恶,因为神圣之物被掩盖了,它进入身体的流注因而被阻塞;亵渎之物取而代之,它进入身体的流注被打开。结果,此人不再是属天堂的,成了属地狱的。

 


真实的基督教 #571

571.论述悔改后,

571.论述悔改后,按照顺序,接下来要论述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紧随悔改而来,并通过悔改逐步推进。当人从属世变得属灵时,有两种状态是人必须进入和经历的。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第一个状态,人从属世状态关注他的属灵状态,并渴望变得属灵。在第二个状态,人变得属灵-属世。第一个状态通过真理形成,不过,这些真理必须是信之真理,人通过这些真理关注仁爱。第二个状态通过构成仁爱的良善形成,人经由这些良善进入信之真理。或换句话说,第一个状态是理解力部分的思维状态,第二个状态则是意愿部分的爱之状态。当第二个状态开始并发展时,心灵会发生变化,经受反转,然后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驱使并引导理解力根据它的爱来思考,与爱保持一致。结果,只要爱之良善开始作用于第一部分,信之真理作用于第二部分,人就是属灵的,是一个新生物。然后,他出于仁行事,出于信说话,感受仁之良善,觉知信之真理,之后就在主里面,处在平安当中,从而重生。
在世时已进入第一个状态的人,死后能被引入第二个状态。但在世时未进入第一个状态的人,死后无法被引入第二个状态,因而不能重生。这两种状态好比春日里光与热的发展:第一个状态好比黎明或雄鸡报晓;第二个状态好比清晨或日出;第二个状态的发展好比黎明向正午的推进,从而进入光与热。还好比麦田,起初尚在萌芽状态,然后开始抽穗,长出麦芒,最后成熟,长成小麦;又好比一棵树,先是种子在地里萌芽,然后长出茎,由此发出枝条,这些枝条长满叶子,最后开花,果实便通过花的核心部分开始形成,随着果实逐渐成熟,它产出如新一代的新种子。第一个状态,即改造的状态,还好比蚕作茧自缚的状态,一番辛苦过后,它就破蚕而出,飞向空中,并且不再以之前的桑叶,而是以花汁滋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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