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82.⑶双重通奸是指丈夫与有夫之妇,或妻子与有妇之夫所犯的通奸。它之所以被称为双重通奸,是因为它是两个已婚者所犯的通奸行为,他们双方都违反婚约。因此,比起前一种,它的严重程度也是加倍的。前面说过(480节),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之爱经他们同意并立约后,就将他们的灵魂联结起来;这种联结就是在其源头中的爱情本身;而该源头会被通奸阻塞并堵住,好像有人阻塞并堵住源泉的源头,导致泉水无法从中流出并形成溪流一样。当两性情爱限于异性中的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时,二者的灵魂就联结起来,如当少女许诺将自己完全献给少男,少男反过来许诺将自己完全献给少女时的情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二者的生命,因而灵魂也联结起来,因为这些是他们生活的开始。这种灵魂的联结只在一夫一妻的婚姻,也就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的婚姻中才有可能;而在一夫多妻,也就是一个男人与数个女人的婚姻中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后一种婚姻中,爱情是分裂的;而在前一种婚姻中,爱情是联结的。处于这种联结,就是其最高居所的婚姻之爱是属灵、神圣和纯粹的。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灵魂在源头上都是属天的,故直接从主那里接受流注;事实上,它从主那里接受爱与智慧,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且这流注使他成为一个人,有别于动物。
婚姻之爱在灵魂中,就在其属灵的神圣和纯粹中;它从灵魂的这种联结流入全身的生命;并且只要它的脉络保持畅通,它就会以蒙福的快乐充满那生命。这就是发生在那些靠主变得属灵之人当中的情形。除了通奸外,没有什么东西能阻塞并堵住婚姻之爱的这个居所和源头,或源泉和它的流出。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可知:
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4-9)
还有这段经文中的这句话:
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通奸了。(马太福音19:9)
因此,当这纯粹和神圣的源泉被堵住时,如前所述,这爱就像粪便中的宝石,或呕吐物中的面包那样充满污秽;这污秽与那源泉,也就是婚姻之爱的纯粹和神圣完全对立。这种对立便产生婚姻中的冷淡,与之相称的是淫乱之爱的肆意享乐;而淫乱之爱会自动毁灭自己。这就是罪恶,因为神圣之物被掩盖了,它进入身体的流注因而被阻塞;亵渎之物取而代之,它进入身体的流注被打开。结果,此人不再是属天堂的,成了属地狱的。
103.对此,我补充一个奥秘:灵魂来自父亲,就是这个人本人;而肉体来自母亲,并非这个人本人,却来自这个人;它仅仅是灵魂的衣服,由诸如来自尘世的那类事物交织而成;而灵魂则由诸如存在于灵界的那类事物交织而成。死后,人人都会抛弃从母亲那里得来的属世之物,并保留从父亲那里得来的属灵之物,连同包裹它的、由最纯的自然物质构成的一种边缘物(limbus)。对那些进入天堂的人来说,这种边缘物在下面,而属灵物在上面;但对那些进入地狱的人来说,这种边缘物在上面,而属灵物在下面。因此缘故,天使人(angel-man)通过天堂,即善与真说话;而魔鬼人(devil-man)发自内心说话时,如私下里,通过地狱说话;仅仅从口头上说话时,如公开场合,则仿佛通过天堂说话。
由于人的灵魂就是他的真我,就其来源而言,是属灵的,故显而易见,为何父亲的爱的心智、性情、秉性、倾向和情感会居于子孙后代,并代代返回并显现。这也是为何很多家族,甚至民族能通过他们的始祖被辩认出来。有一种共同的相似性(common likeness)会反映在每个后代的脸上,这种相似性只能通过教会的属灵事物才能发生改变。雅各和犹大的共同相似性仍保留在他们的后代中;他们由此而有别于其他人。因为直到如今,他们仍顽固坚持他们的宗教信仰。孕育每个人的精子里面存在父亲灵魂的完整移植或分支,而父亲的灵魂被包裹在自然元素所形成的包裹物中。这些东西决定了肉体在母亲子宫内的形成,这肉体会变得要么类似于父亲,要么类似于母亲,而父亲的形像仍保留在它里面,并不断努力显露出来。所以,它若在第一代中无法实现这个目标,就会在随后的几代中实现它。
父亲的灵魂完整地存在于精子中。原因在于,如前所述,就其来源而言,灵魂是属灵的,属灵之物与空间毫不相干。所以,它小面积复制和大面积复制是一样的。至于主,祂在世时通过救赎行为脱去了从母亲那里所得人性的一切事物,并披上来自父亲的人性,也就是神性人。这就是为何在祂里面,人是神,神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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