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481

481.为叫人们再次

481.为叫人们再次认识到当今时代的粗俗何等出人意料,就连智者也看不到通奸中的丝毫罪恶,如天使所披露的(478节),我在此补充以下记事:

有些灵人出于活在肉身时所获得的习惯,以特有的狡诈攻击我。他们通过一种很温和的流注这样做,这种流注呈波浪形,是正直灵人的标志。但我能察觉他们充满诡诈,并且这种诡诈像是为了陷害和欺骗我而设计的。最后,我与其中一个交谈,如我所被告知的,他活在世上时是一个军队的将军。我发觉他所思想的观念里有淫秽的东西,于是便以属灵的语言用代表和他说话;属灵的语言能在一瞬间充分表达我的意思,甚至更多。他说,在以前的世界,他在肉身生活中视通奸如无物。但我蒙允许告诉他,通奸是令人发指的严重罪行;尽管在这种人看来,他们由于所体验的快乐和由此而来的说服,觉得通奸不是这样,似乎是合法的;此外,他从以下事实是有可能知道这一点的,即:婚姻是人类,因而是天国的苗床;所以,婚姻不可亵渎,而当视为神圣;另外,他现身在灵界,处于感知的状态,理应知道这一事实:婚姻之爱是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这爱是作为天堂根基的相爱的源头,可以说是它的父母;再者,通奸者一靠近天上的社群,就会闻到自己的恶臭,因而直奔地狱。他至少能意识到,违反婚姻就是违背神性律法和所有国家的世间法律,以及纯正的理性之光和国际惯例,因为这违背神和人所定的秩序等等。

他回答说,在以前的生活中,他没有考虑这种事,所以想推理这是不是真的。但他被告知,真理不允许推理,因为推理捍卫肉体的快乐,反对灵的快乐,而他并不知道后一种快乐的性质。首先,他当思想所告诉他的,因为那是真理;或出于全世界众所周知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原则进行思考。因此,如果有人以这种方式引诱他所爱的妻子,如一切婚姻刚开始时的情形,那么当他对此大发雷霆时,在这种状态下,难道他不会说,他自己就厌恶通奸行为吗?这时,作为一个明智之人,他不是比其他人更确认反对通奸,乃至诅咒这种行为堕入地狱吗?他既是将军,具有军人的豪爽,岂能忍受这等奇耻大辱,难道不会杀掉这个奸夫,或将这个淫乱的女人逐出家门吗?

 


真实的基督教 #307

307.就属天之义而

307.就属天之义而言,“父”指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母”指圣徒的团契,也就是祂分散在世界各地的教会。主是“父”,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祢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啊!祢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祢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 耶稣对他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8-11;12:45)
“母”是指主的教会,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启示录21:2)
天使对我说:“你到这里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给你看。天使将圣城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9,10)羔羊婚娶的时候到了,新妇也自己预备好了,凡被请赴羔羊之婚筵的有福了。(启示录19:7,9;马太福音9:15;马可福音2:19;路加福音5:34,35;约翰福音3:29;19:25,26,27)
“新耶路撒冷”是指主如今要建立的新教会(参看《破解启示录》800,881节)。正是这个教会,而不是先前的教会,是“妻子”和“母亲”。从该婚姻(主与新教会的婚姻)受生的属灵后代,就是由仁爱构成的各种良善,以及由信仰构成的各种真理。通过主拥有这些善与真的人就被称作“婚礼之子”、“神的儿子”、“从神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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